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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1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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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学生夏季溺水应构建防护“共同体”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1日  查看次数:次  
  每到夏季我县总有一些学生因溺水事故身亡,家长和社会都因少年儿童不慎溺水死亡而感到痛心。为什么每年都在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但少年儿童溺水身亡的悲剧仍然反复上演,究其根本原因还是防护存在着漏洞,没有打造家庭、社会、学校共同防护的“安全墙”和“共同体”。
  从家庭管护和教育角度来看,在农村有的家庭父母外出打工,留守儿童和少年由祖辈或委托他人照看,管护不严格,孩子常常趁监护人不注意,单独或结伴到周边水库、山塘、河流去游泳或玩耍,常因不懂水情而发生事故;从社会角度来看,一些邻近村庄的河流、水库、山塘、江河、湖泊、河滩周边危险地带没有设立警示标志,更没有防护设施,学生在此玩耍或洗手时容易跌落而造成溺水死亡。有的小溪、小河本没有危险,但被非法采沙人挖成大坑小坑,积水成为沉潭,小孩过河或在河边行走时,常不慎陷入沉潭而溺水身亡;从学校角度来讲,有的只是开会教育学生不要下河洗澡和游泳,单纯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而没有从根本上教育学生认识到下河洗澡和游泳的危害,也没有落实好放学家长接送、路队制度。特别是在暑期学生处于无人监管的“真空”,更是学生溺水身亡的高发期。
  要真正防止和减少少年儿童溺水身亡事故的发生,家庭、社会、学校都要承担起应尽的责任,把教育抓得更实一些,把管护搞得更严一些,把措施落实得更细一些。家长要对孩子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履行好家庭的看管职责,不能过份信任孩子,不让孩子单独或与小伙伴一起在河流、水库、山塘去玩耍;各乡镇和各部门也要尽好社会义务,对临近村庄的河流、水库、山塘要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安全防护设施,修复危险桥梁、填实被非法开采河流坑潭,对危险地段安排专人巡查。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向学生传授基本游泳知识和技能,教育学生在遇到危险时,掌握基本的求生技能。同时,要落实好放学家长接送及路队制度,聘请村干部或家长委员会成员担任安全协查员,设立学生监护小组,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或反馈到家长、学校。只有在防止少年儿童溺水事故上不留“死角”,落实到每一个细节,才能避免和减少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苗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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