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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1日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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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绪平你与我公司2014年10月13日签订的《采矿合同》,你的委托代理人杨超没有履行《采矿合同》。现处于停产状态。请你于15日内即2015年7月24日前到我公司办理《采矿合同》相关事宜。否则我公司依据合同相关条款自动解除《采矿合同》。特此声明。
竹山县宏大石材工贸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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