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申请人费元岗因经营需要,拟向湖北竹山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肖平拥产权名下的商业用房作抵押根据业务流程,现将抵押房产公示如下:
1、位于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18#滨河花园2幢1单元103号、104号、105号、203号、204号、205号商业房(即“动岚健身”、“法狮龙吊顶”、“兆邦磁砖”、“回头客食府”商户经营用房),合计面积1508.28m2。
2、以上房屋附属土地同时抵押。
凡与该产权有争议者,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持相关手续向湖北竹山农村商业银行及时反馈,逾期未反馈,将按申请人意愿为上述房产办理抵押登记。
反馈电话:0719-4223001
15971888686
湖北竹山农村商业银行
二○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