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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8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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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阳光沐浴上庸大地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8日  查看次数:次  
  “六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县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扣《全县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暨法治竹山建设工作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决议的总体要求,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面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建设“十星高地·秦巴强县”提供坚强法律思想基础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构建“大普法”新常态
  科学定责,层层落实。“六五”普法启动后,我县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普法中,坚持层层动员部署。在启动阶段,先后召开三级会议,安排部署“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在“六五”普法实施阶段,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各普法责任单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推进方案,加强督办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坚持层层签订责任书。同时,层层健全普法网络。及时成立了普法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各级共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117个;各乡镇还把农村“中心户长”、集镇“中心店长”、农村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纳入普法宣讲员队伍,普法触角延伸到乡镇的村组。组建了48人为核心的县级普法讲师团和4819人覆盖全县的专兼职普法宣传员队伍,确保全县“六五”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干,长期抓、抓落实。
  部门履责,主动而为。全县48个司法、行政执法单位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在抓好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普及的同时,改进方法,丰富载体和平台。县普法办与相关单位和部门联合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和演讲赛25场次,定期举办专业法培训和法制讲座;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6·13”十堰律师义务奉献日、法律援助宣传月、“12·4”全国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等重大节日,联合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先后印发宣传资料30多万册(份),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送法下乡、进企业、进农户等活动100多场次,出动宣传车1200多台次,受众达30多万人;在《今日竹山》网开辟“法制在线”新闻栏目,及时报道我县最新法制新闻。
  加大投入,夯实保障。县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列支10万元作为普法专项经费,并调剂18万元专款购买农民、青少年和进城务工人员读本,满足了农民、青少年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学法需求。全县共完成教材发行干部读本1.2万册、农民读本10万册、青少年读本5万册、进城务工人员读本1.5万册。各地各部门把普法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单位部门预算,并足额拨付,专款专用。全县各单位用于法律培训、购买书籍、印发资料、开办普法专栏、建立法治文化长廊、开展活动、添置设施、实施专项治理等投入经费近500万元,编发各类普法资料达50多万册(份)。
  整合资源,统筹推进。一是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紧密结合,将普法工作作为“法纪星”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授星;二是与“十星级平安创建”紧密结合,纳入“依法治村星”和“法制教育星”两颗星进行考评落实;三是普法无纸化网学网考与自学笔记相结合,公职人员不仅网上学法考法,而且有定时定量的专门学法笔记;四是与法治单位、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校园创建坚密结合,协同推进;五是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在绿松石矿山整治、村委会换届、疑难复杂矛盾调解、土地山林承包、建设项目征占安置等重要工作中,把法制教育、政策宣传作为先导和基础。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几年来,县级领导机关共举办法治讲座45场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学法专用笔记本2000册,并坚持运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法考法,并将领导干部考法成绩发文通报,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有教材、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要求、有专门笔记“四有”,为各级各部门学法用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突出抓好部门法宣传和公务员法制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法律素质。几年来,组织全县各单位公务员参加了3次大型普法考试,参加普法骨干培训130多期15000多人次,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45期1869人次,全县各单位普遍安装普法无纸化学习软件,全面开展网上学法和参加全省无纸化考试2期6000多人次,并将每年每次考试结果通报全县。同时组织各单位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和专项考试25场次。
  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从业者守法经营意识,不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养。一是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县政府要求司法行政干警、广大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组织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法律培训。
  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突出抓好青少年课堂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自我防范和维权意识。坚持把学校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各校坚持每周班务活动开展法律常识和安全规范教育,利用流动道德讲堂和“小手拉大手”开展道德、安全与法制讲座活动,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会,形成家校联合的法制教育体系,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
  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突出抓好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法律意识。一是通过开设社区法治文化墙、法治宣传橱窗、普法专栏、社区法治文化长廊、普法漫画墙等普法阵地进行宣传。二是加强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对农户、工地、超市、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流动人口开展安全防范、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损害赔偿、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流动人口法律意识。三是政法各家进社区,开展“以案说法”活动。
  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突出抓好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把农村普法工作纳入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乡镇成立农村政策宣讲团,巡回开展形势政策和法治安全报告会,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反映利益诉求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管理社会事务。县委宣传部组织县司法局、农办、扶贫办等单位编发《形势政策法律知识问答》读本。县人社局、工商、农业等单位把《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民工维权》、《农资打假》等惠农法律政策印制成便民手册,利用每年春播农忙时节,开展送法到田间地头活动。
  三、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提升依法治理实效
  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法律顾问团基本功能。几年来,普法讲师团和法律顾问团深入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开展法制宣传112场次,化解矛盾纠纷165起,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提供法律服务50余人次,起草制定行业合同、规章制度300余份,参与县级大接访65场次,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疑难案件300余件,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最大程度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成效,广泛开展“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法治乡镇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方案和标准,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围绕村级组织机构、民主选举程序、民主选举制度、民主议事程序、民主决策、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村务公开、村级民主监督等内容,扎实推进全县254个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村级管理民主化法治化,为化解基层矛盾,增强广大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起到了积极作用。
  提升行业依法治理成效,大力开展“依法治企、法治单位、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依法治企》、《法治单位》、《法治校园》创建标准,全面开展单位、企业、学校法治创建活动。严格执法人员准入制度,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规范化的行政执法队伍。县两违办围绕全县“两违清理”活动,依法拆除违章建筑300多户,县卫计局依法制止“两非”行动,县工商局、食药监局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个体经商户,县司法局联合公安、林业、国土资源、水务、环保、安监、绿松石产业办等相关单位联合印发《“六五”普法法律进矿区知识问答》读本,开展送法进矿区活动,并在绿松石主矿区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六五”普法期间,县地税、国税、审计、财政等单位分别获得省、市和系统内“法治创建先进单位”荣誉表彰。
  提升地方依法治理成效,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县委下发了《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竹山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及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法治竹山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县政府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每年制定下发《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年终进行检查考评,并将依法行政考评结果与全县经济目标考核挂钩。
  依法调解促稳定,提升平安创建成效。不断加大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力度。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坚持在调处矛盾纠纷中宣传法律,在普及法律中化解矛盾。每年通过各级各类调解组织,依法正确积极履职,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0多件,真正把普法宣传教育的理论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五”普法大事记
2011年度
  1、5月20日至21日,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彰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我县县委书记佘立柱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
  2、8月25日,湖北省第十二次法制宣传教育暨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我县被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先进县”称号,简育田、余建平被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授予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称号。
  3、12月18日,全市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我县宝丰镇、柳林乡、卫生局、交通局等7个单位和夏行武、郭裕等7名同志分别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城关镇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0年度法治建设先进单位”。
  4、12月20日,我县正式通过了“六五”普法工作规划。
2012年度
  1、1月13日,县委书记佘立柱主持召开“六五”普法暨法治竹山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就我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及“六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
  2、2月2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06——2010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决定》。
  3、2月22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六五”普法暨法治竹山建设工作会议,并与各乡镇、县直各战线工委签订了“六五”普法责任书。
  4、3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暨“法治竹山”建设的决议》。
2013年度
  1、1月9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杨冬望一行3人,来我县检查督办“六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2、3月12日,召开全县“六五”普法领导小组会议,县领导纪宏山、王宝贵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分普法成员单位在会上作了工作汇报。
  3、3月25日,县委办、县普法办、县地税局联合在县地税局举办法治地税知识讲座,并观看了法治地税法治廉政文化墙。
  4、7月26日,召开全县“六五”普法中期督办检查工作会议,会上,安排部署全县各乡镇及各单位“六五”普法中期督办检查工作。
  5、10月1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暨法治竹山建设情况的报告》。
  6、12月4日,组织开展了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
  7、12月18日至20日,县普法办组织全县112个单位首次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无纸化普法考试,我县3000余名公职人员参加了考试。
  8、2013年7至12月,全县17个乡镇105个县直单位安装使用普法无纸化系统。
2014年度
  1、1月17日,我县表彰了30个单位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25个单位为“法治创建先进单位”,从而推动了全县“六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进行。
  2、3月14日,县普法办在竹山一中会议厅举办了“竹山县‘六五’普法骨干暨无纸化业务培训会”,全县100余名普法骨干参加了培训。
  3、7月1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暨法治竹山建设工作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4、8月21日,县普法办联合县公安、法院、安监、环保、国土、水务、绿松石产业办编印了5000册《‘六五’普法法律进矿区知识问答》读本,并组织开展“送法进矿区”活动。
  5、9月24日,县委政法委把普法法治建设工作纳入201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把“法制教育星”纳入2014年度“十星级”平安竹山系列创建重点考评内容,并在百分制考评中所占分值为10分。
  6、12月4日,县普法办组织全县48个司法、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
  7、12月8日至10日,我县组织125个单位参加全省2014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2015年度
  1、1月21日至24日,县普法办印制了1000册《宪法》读本和1000张《法律服务志愿者便民联系卡》,发放给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手中。
  2、1月2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上,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向《宪法》宣誓。
  3、4月1日至3日,县普法办组织城关、潘口等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法制科(股)长,参加全市“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业务骨干培训,至此,全市“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已全面启动。
  4、4月18日,县普法办下发了《竹山县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5、5月18日,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实施。
  6、5月25日至29日,县人大组织5个视察组对全县14个单位和10个乡镇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7、6月1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全票通过此报告,并就搞好我县“六五”普法迎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暑。
  8、6月17日,竹山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会议召开,对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作了部署。副县长张宝林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普法办负责同志就检查验收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
  9、6月23至30日,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5个检查组分别由县四大家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全县17个乡镇和100个县直单位,对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

“六五”普法中期表彰情况
  一、县级(55个)
  1、“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30个):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行管局、县编办、县扶贫办、县司法局、县广电局、县新闻办、县文体局、县农办、县合管办、县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供电公司、城关镇党委政府、溢水镇党委政府、麻家渡镇党委政府、秦古镇党委政府、得胜镇党委政府、楼台乡党委政府、文峰乡党委政府、深河乡党委政府、官渡镇党委政府、柳林乡党委政府。
  2、“六五”普法中期暨2012—2013年度法治建设先进单位(25个):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工商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人口计生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建投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堵河源管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统计局、县物价局。
  二、市级:
  1、县财政局被十堰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2011年度法治创建先进单位”。2、县地税局被十堰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2012—2013年度法治建设先进单位”;潘口乡党委政府和竹山一中被十堰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3、宝丰镇党委政府和人社局被十堰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2014年度六五普法法治建设先进单位”。
  三、省级:
  县司法局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全省2012——2013年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四、国家级
  宝丰镇施洋路社区被国家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第六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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