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麦收购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5〕102号)精神,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县粮食局决定进一步开展小麦托市收购。托市收购的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克/升、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生产年限为2015年;收购价为每市斤1.18元。
收购库点为:竹山县中心粮库(邓坪工业园;联系人:汤勇;电 话:13707288325)
竹山县擂鼓镇收纳库(擂鼓新集镇;联系人,陈世安;电话,13872835245。)
竹山县粮食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