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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2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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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精神病医院定为城乡医疗救助医院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2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为使我县贫困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近日,县民政局正式将县精神病医院确定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
  据悉,成为定点医院后,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重度精神病患者到该院住院治疗,凭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向医院结算窗口申请医疗救助,出院后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后,其个人自付部分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救助费由县民政局审核、结算。“一站式”服务的推行,简化了救助程序,提高了救助实效。         (吴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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