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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2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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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规范司法对外委托工作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2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县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检验、审计等司法辅助工作,该院日前正式出台了《关于规范司法对外委托案件办理程序的意见》。
        该意见主要是采取以下几项制度来规范司法对外委托案件的办理。一是明确职责,由专人负责统一办理。该院设立了司法辅助办公室,专门负责统一办理司法对外委托案件。二是加强审查,规范对外委托案件的受理程序。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案件承办人依职权申请,司法辅助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对外委托收案登记工作,符合收登案件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将在收登案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对外委托案件通知书》,并将委托案件材料退回相关委托部门。三是建档立案,完善对外委托案件的流程管理。据了解,今年1到8月,该院司法辅助办公室共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案件70多件,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刘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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