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妹子,这是我今天晚上在您家吃饭的饭钱,请收好了。”10月13日,双台乡政府驻村干部明亮在该乡向山村农户郝昌国家就完晚餐后,将一张餐券交给郝昌国的妻子汪芳。在餐券上,明亮认真地签上了自己的姓名,并就本次就餐的具体日期、事由进行了详细说明。凭借这张餐券,郝昌国可在村委会领取20元的补贴。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实现村级招待零支出,近日,双台乡印发《关于在全乡范围内公务活动使用就餐卡的通知》,明确规定从10月1日起,从事“三在”(岗位在村、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的人员在开展公务活动时统一使用就餐卡,标准为早餐10元/人,中、晚餐各20元/人,其中县直工作队、乡直机关自行购买、核销就餐卡。
该乡规定:乡干部在开展公务活动时确需在农户就餐时,须按标准向农户出具就餐卡,并签署就餐人姓名、日期、事由,经由乡纪委抽查、核实后据实核销,并就餐卡使用流程、监督办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张小小的餐券,给经常下乡办事的驻村干部们带来了极大便利,也让干群之间的鱼水之情得到了强化。“因为工作需要,我们经常在群众家中就餐,有了这张小餐券,我们对群众就有了交代,不再像以前那样难为情了!”明亮介绍说。
“从小就听老辈说,共产党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张小餐券,让我们感受到党的优良传统没有丢!”接到餐券后,汪芳感动地说。
(张 成 邵 斌 赵虎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