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竹山县邢沧路等三条县乡道防护工程施工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竹山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参入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竹山县邢沧线(X028)、佑罐线(033)、南茅线(027)三条县乡路已列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现拟对三条县乡道危险路段实施波形钢护栏、钢筋砼防撞墙、标志牌安装。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3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5 年10月19日至 2015 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注册建造师证原件、⑥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原件、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及相关资料加盖公司红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今日竹山网》、《今日竹山报》、《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报名联系方式: 单 位:竹山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谢先生;电话:13986909448
单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719-4230899 15391685778
单 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 荣;电话:0719-4698888 15997828313
二○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