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项目竹山县2012年廉租住房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以十发改审批【2011】5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是2012年廉租住房项目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业主为竹山县房地产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竹山县房地产管理局。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竹山县城关镇通济沟。主要是对竹山县城关镇通济沟廉租住房小区内进行绿化、边坡护岸,道路硬化等建设工程。计划工期:2个月。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程量。
三、投标人的资格: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有效的临时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十堰从事建筑活动建筑业企业2014年度信用手册(市外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十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颁发的2014年度信用手册)(评定等级均为B级(含)及以上信用等级);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1、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 2015 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⑥注册建造师证(原件)、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用手册(评定B级以上等级)(原件)、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今日竹山网、《今日竹山报》和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
单位:竹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陈玉松 13907286458
单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莉莉 0719-4230899
15391685778
单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 荣 0719-4698888
15997828313
2015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