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下旬,记者在溢水镇司法所采访看到,司法人员在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使用上了执法记录仪,该记录仪完整保留和固定了执法证据,有效避免了各类执法纠纷。
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加快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步伐,今年10月,县司法局按照上级规定,投入资金为17个乡镇司法所配置了执法记录仪,实现了社区矫正人防和技防全覆盖。
社区矫正是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在社区内服刑的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执法透明度,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该局为所有需要使用社区矫正执法记录仪的单位购置了执法记录仪。该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后,在社区矫正工作走访、调查取证、谈话教育、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影响调查评估等程序性、证据性环节进行录音和录像,对执法行为进行全程数字化记录,在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保留和固定了执法证据。有效约束和监管了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执法公正,避免了各类执法纠纷现象的发生。
(东 方 程贤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