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11月10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0000
本期导航 往期回顾 上一期 下一期

按日期检索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县养老保险新《办法》凸显五大特色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人不在了,还能在政府领到钱。”11月4日,在宝丰镇水田坪村1组,村民陈霞向邻居们兴奋地说,“我娃子的爷爷今年元月过世,养老金原本已经停发,今天上午在村委会,得知老爷子的丧葬补助金已经存入,我马上拿卡去一查,千真万确!现在的惠民政策真是好啊!”
       今年10月20日,我县出台了《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该《办法》以“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为发展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参保人员待遇和养老能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该《办法》主要凸显了五大特色:一是增加了2000元、2500元、3000元3个缴费档次。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年缴费由100元、200元至1500元共15个档次升为18个档次,为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提供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二是建立了“多缴多补”的财政补贴激励机制。三是建立了“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四是增设丧葬补助金发放。五是明确了转移衔接关系。
       我县自2011年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城乡居民累计参保达28万余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该局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其标准按参保人员死亡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0个月确定。经统计,全县2015年有3100多个家庭应享受丧葬补助,预计年前即可全部发放到位。 (师贞华   毛达安)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今日竹山-多媒体数字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鄂ICP备05017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