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11月17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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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下拨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336万元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7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11月13日,县教育局向全县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特殊教育学校,下拨今秋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336.6万元,全县6044名学生受惠。
       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体现了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重视和关心。县教育局要求各乡镇中心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把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落到实处。各校要认真评定受助对象,即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对象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寄宿学生。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学校要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公布有关信息,包括资助政策、资助名额、资助程序。按照“个人申请、班级初审、村委会证明、学校复审、张榜公示”等程序确定受助对象。要严格遵照发放标准,乡镇中心学校按照初中生每人每学期625元,小学生每人每学期500元的标准,将生活费补助资金直接存入到受助农户一卡通里。要严明工作纪律,发放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时,学校要认真组织受助学生履行签字手续或银行打卡凭证。坚决杜绝挪用、滞留、克扣、贪污等行为的发生,严禁改变资金用途,严禁随意降低、提高补助标准。县教育局和财政局将对各校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若发现有违规情况,对违规学校所在乡镇的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王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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