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11月17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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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着力打造“放心消费城市”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7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11月上旬,县工商局接到一起关于买家要求退回电动车的消费投诉事件。受理投诉事件后,该局立即组成专班前往投诉双方所在地的官渡镇进行调查处理。经工商执法人员详细了解得知:投诉人陈某于今年4月1日在被投诉人商店以其妻子的名义购买了一辆价格为4300元的“爱玛”电动车,从购买之日至投诉之日,投诉人购买的电动车四次出现故障,由于其购买的电动车尚在保修期之内,前三次由被投诉人无偿更换配件,但由于官渡镇地处较远,每次修理都需将损坏的零配件邮寄到十堰市代理商,由代理商确认须更换后将新的零配件邮寄到被投诉人商店,再由被投诉人进行更换修理,故每次修理都需要一周时间,从而致使投诉人无法正常使用,投诉人由于电动车又(第四次)出现故障,在与卖方协商退回电动车无果的情况下,将此事投诉到工商部门。在双方都在场情况下,执法人员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双方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讲解。通过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诉人同意投诉人退回电动车,但投诉人须支付车辆折旧费500元,投诉双方在《调解意见书》上签字确认并按手印后现场兑付。至此,一件民众消费投诉事件得以成功调处。
  今年来,县工商局紧紧围绕着力打造“放心消费城市”这一主题,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打造维权品牌,深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消费维权专业化队伍作用,抓好消费维权“一会两站”建设,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及时调处各类投诉举报事件,化解群众消费纠纷,先后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51件,办结147件,办结率为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6万元,有效提升了消费者对工商部门消费维权的满意率。(东 方 余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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