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现象,率先在全市出台《竹山县党员干部有位不为监督问责暂行办法》。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坚持加强廉政教育,持续高压整治腐败,构筑党员干部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防火墙”。
这就是县委、县政府雷厉风行加强整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一些硬性措施。
“四风”问题整治全面到位。深入开展“六个专项整治”回头看和“7+1”专项整治,对超标使用、违规新建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坚决纠正了“门难进、脸难看”等机关作风问题。重点整治了私设“小金库”、违规公款消费、滥发津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严肃查处了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严厉惩处党员干部参与“卡五星”等带彩娱乐问题,持续纠正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的现象,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出现反弹。
“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到位。5月20日至6月10日,县纪委牵头,组织县财政、人社、审计、行管等部门,对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严格的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发现财务管理不规范、滥发津贴补贴、公款吃喝等问题56人,下发通报3期、整改通知21份,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2人。此外,为切实解决村级招待费过高问题,探索并推进了“便民就餐卡”制度,全面执行村级“零招待”。
长效反腐机制到位。进一步重申干部作风建设的“十条禁令”、县级领导干部从政“十不准”,修订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制定竹山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党政机关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作风建设公示公开、群众评议、纪检监察评价机制,研究出台了《竹山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暂行办法》,将干部作风状况评价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通过上述过硬措施,先后排查基层党员干部腐败问题线索53件,立案40件4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起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 (袁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