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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2日  查看次数:次  
  一、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社会公众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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