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置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主席、“三总师”、常务副职和总编辑等领导职数的通知》出台,这一新规将切实加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
“新规”规定县直正科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在80人以上,核定专职工会主席1名,可以配备专职工会主席的单位有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国土局、竹山一中、县人民医院等21家单位。
对人员编制较多、业务范围较宽、管理跨度较大且专业性较强的县直部门可设“三总师”,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其中,县环保局、县林业局等8家单位可设总工程师;县财政局、县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等5家单位可设总会计师;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可设总经济师;县审计局可设总审计师;县农业局可设总农艺师;县畜牧兽医局可设总畜牧师;县新闻办、县广播电视台各设1名总编辑。 (杨 勋 王晓勇 冯兴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