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8日,县纪委下发通知,将清明节作为预防“节日病”的重要关口,强化三项措施确保“清明”过节。
抓好教育警示。要求各单位开好节前教育会,提醒干部职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抵制“四风”,严守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规矩。出台“五条禁令”,即:严禁使用公车祭扫、参与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带彩娱乐,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实物,严禁铺张浪费、大操大办,提倡文明祭祀;加强监督检查。清明节期间,县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方式,重点围绕“五条禁令”执行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力度,对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陈绵晏 王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