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0日起,官渡镇在全镇范围内禁止采挖、加工、运输、经营竹笋活动,以保护和科学利用竹林资源。 据悉,禁采时间至6月30日止。
为做好禁采工作,该镇在新街、百里河、三吉等村主要路口悬挂“保护山笋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等横幅,召开群众大会和组院会,宣传保护竹笋的意义,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保护竹笋行动中。组成护笋专班,不定期到集镇市场和人口密集的地段检查,禁止商贩、车辆进山收购竹笋。设立举报电话,镇林业站配合县森林公安,加大对破坏竹笋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后严格按规定查处。(程 平 张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