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方孝春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黄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任命黄志刚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任命高东辉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免去张宝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会上,黄志刚、高东辉接受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书并向宪法宣誓。
方孝春希望两位同志牢记誓言和承诺,把宪法根植心中,让法治成为信仰,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法治意识、人大意识。始终为人民用权、对人民负责,主动接受人民和人大的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简育田、华新宇、陈应洲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海军列席会议。 (党世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