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汽车工业实验技工学校申请,其单位位于竹山县潘口乡小漩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2007年2月即已登记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竹山国用【2007】字第401098号”,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5725.76平方米,系出让50年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因该单位保管不善,将上述地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征询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之内相关权利人如未向我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30日后,我局将依据《土地登记办法》有关规定,给上述土地使用权人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