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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09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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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竹山县东门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举行听证的公告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9日  查看次数:次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竹山县东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决定对《竹山县东门片区棚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与征收补偿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竹山县东门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合法性、合理性。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 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竹山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及产生办法(总计24名)
  1、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合计3人。产生办法由指挥部在与征收拆迁无利害关系的代表中协商产生。
  2、县人民政府领导、棚户区指挥部领导和工作人员、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合计10名,其中县政府领导1人,指挥部领导2人,县法制办1人,城关镇人民政府2人、住建局1人,房管局1人,投资公司1人,记录人1名。由指挥部在与棚户区拆迁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中协商产生。
  3、被征收对象听证代表7人(东门片区5人,大街片区2人),由社区居委会在申请报名参加听证会的被征收居民中协商产生。协商不成的采用推荐方式产生。
  4、特邀公众代表(社会公众人士、法律工作者)2名。由指挥部在与征收拆迁无利害关系的社会人士中协商产生。
  5、新闻办、电视台记者各1名,共2人。
  四、听证会代表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户籍在竹山县城关镇东门社区及大街社区范围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正公平,热心公益,有大局观念,关心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群众基础,能代表一方意见,并保证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以。
  3、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政策水平,对棚户区改造工作有一定的了解,能独立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被征收对象听证代表资格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城关镇东门、大街片区(属于本次征收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均可报名。有意报名者,请于6月 16日前推携房产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房管局征收办或所在地社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额满为止(联系人:房管局测绘中心办公室干部陈晓炜,电话13687219981;东门社区总支书记、主任马长青,联系电话13872816715;大街社区总支书记、主任郑明,联系电话15098091889 )。
  五、被征收对象听证权利行使的期限
  被征收对象应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参加听证。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参加听证的权利。
  六、听证会由城关镇政府相关领导主持。
  陈述人及现场解答人由棚改指挥部确定。
  七、其他未尽事项
  由指挥部根据情况研究确定。
  特此公告。
  竹山县东门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
  二0一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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