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7日,我县召开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推进会,全县各级医院将同步执行精准扶贫对象医疗费用减免、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大额补充保险再次核销等政策。
据调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为农村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县因病致病返贫户5373户,占贫困总人数的19%,15033人受慢性病长期折磨,重大疾病患者3617人,占贫困人口的4.39%。
为切实解决农村贫困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我县出台了《脱贫攻坚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救助对象仅指建档立卡的贫困对象,涵盖45个病种。从4月中旬在县人民医院开展试点,6月初在全县公立医院全面推行。截至目前,县人民医院已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患者减免费用82700元。
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补偿政策主要包括: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年度封顶线由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报销比例县级起付线以上提高到90%;免收门诊诊疗费;减免10%的急救服务费用;在新农合、大病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后合规自付部分给予一定减免,其中县级医院减免10%,乡镇卫生院减免5%。
为保障医疗救助工作顺利实施,我县整合民政、卫生计生、新农合、大病保险数据资源,建立医疗机构与精准扶贫信息共享大数据平台。县卫计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组织不力,落实不够,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及不作为、乱作为的,予以追责问责。 (陈兴云 朱名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