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07月05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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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潘口水电站库区水面养殖管理的通告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查看次数:次  
  堵河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调水重要水源区之一,潘口水电站库区库面依法属于国有。为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有效遏制在潘口水电站库区随意发包、恶意圈占、无证养殖、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库区养殖综合整治,保证渔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潘口水电站库区水面养殖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禁止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从事以下活动:(一)私自发包、擅自发放水库水面经营权;(二)私自向库区投放各种鱼苗;(三)扩大现有各种形式的养殖规模;(四)在库区捕捞各种鱼类、在库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垂钓;(五)收取水面租赁承包费。
  二、湖北海丰渔业科技有限公司、竹山县三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庸康生态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存有围养作业的,从即日起20日内,向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捕捞申请,经依法获准同意后,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限时有序将其围养区内养殖产品予以捕捞。
  三、本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解禁通知下达后止。县政府授权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由公安、环保、交通运输(海事)、安监、旅游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对违反上述禁止事项者,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库区水面养殖管理监督举报电话:4223869。

              竹山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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