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竹山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竹办文[2016]3号)精神,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进行整合,于2016年6月17日正式组建竹山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局机关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东栋10楼办公。单位网站更名为“竹山县医疗保险管理局”。过渡期间,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服务事项均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
新农合0719-4231862
城镇居民医保0719-4230619
城镇职工医保0719-4230555
特此公告。
竹山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6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