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牵头组织人社、卫计、教育等49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公示。
“双公示”是指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做法是政府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必须在7日内向全社会公示,通过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
我县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推进落实,全面梳理并编制了各自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将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在 “信用湖北”“ 双公示”平台按程序进行公开公示。 (陈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