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日,县委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安排部署巡察工作。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陈伦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丁清华出席会议。
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推动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的客观要求;是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有效途径。
巡察工作按照“先县直、后乡镇,先试点、后扩大”的原则,渐次铺开,逐步推进。巡察工作组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全面巡察、专项巡察、定向巡察和回访巡察。主要任务是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六大纪律”为标尺,重点发现被巡察对象在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县其他作风建设规定以及巡视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落实好巡察工作的各项责任。被巡察单位要全力配合支持巡察工作,保障巡察工作正常开展,巡察组要掌握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工作流程,更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确保巡察工作出实效,使巡察成果真正惠及于民。
据悉,巡察工作将在全县17个乡镇和111个单位全面铺开,第一批将县民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卫计局作为试点先期启动。
(陈中诏 汪 洋 陈祖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