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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7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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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7日  查看次数:次  
  经竹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竹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湖北中盛拍卖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限制外均可报名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报名。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10月15日到竹山县城关镇北大街19号(中盛拍卖公司办事处)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10月23日到竹山县城关镇北大街19号(中盛拍卖公司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于2016年10月23日17时前确定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挂牌地点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是:2016年10月16日9时30分至2016年10月25日16时六宗地依次挂牌出让。节假日顺延。
  七、信息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竹山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今日竹山》报网、《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它需要告知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起始价或成交价单指土地出让金,不包含相关税费。
  2、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6、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7、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竹山县城关镇体育路20号
  联系人:张 煦  18772918496
  联系人:肖慈刚  13971936622
  收款单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竹山县农村商业银行城西分理处(0719-4226244)
  账 号:82010000000545189
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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