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3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动员会暨培训会召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行后,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养老保险方式将发生明显变化:一是从单位保险变为社会保险,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同于过去养老全部由单位负担。二是从财政供养变成基金支付,由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形成的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退休费,基金出现缺口由财政兜底。过去机关事业单位不缴养老保险费,也没有个人账户,改革后单位和个人都要按规定共同缴费,形成基金。同时,有了可转移、可继承的个人账户。三是从单一保险变成多层次保障。过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之后只有退休费,改革后不仅有基本养老保险,还有职业年金,形成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四是从双轨运行变成统一运行,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模式相同,待遇调整也将统筹安排。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改变现行的退休养老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形成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四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建立与企业职工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四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
本次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人员多,工作复杂、任务艰巨。相关部门和单位将深入细致地做好改革工作,确保“不错一人、不少一分、不拖一天”,即严格把握参保口径,把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纳入,把条件外的人员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应核尽核、应缴尽缴;按照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分类、分批安排参保。
(张 成 周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