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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公告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8日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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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显贵:
本院受理原告皮兴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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