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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11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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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欠薪49.7万元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1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要不是县工会和县公安局协助,我们辛苦干了几个月的工资就会打水漂了。”2月8日,深河乡井泉村陈明、张光庭两人给县工会和县公安局打电话,感谢两部门联手帮助10多名农民工讨回49.7万元拖欠工资。
  去年9月,经人介绍,陈明、张光庭等10多名农民工到山东省兖州市打工,从事由扬州人刘观亮承包的1号楼外墙粉刷工程,双方谈好价格,工友们加班加点干活,到11月初如期完成了粉刷任务。11月5日,陈明等10多名农民工找刘观亮结算工资时,刘观亮已没钱为由打了49.7万元欠条。几天后,陈明等又去刘观亮所在项目部讨要工钱时,刘观亮请来社会闲杂人员和项目部人员40多人,扬言如再来讨要,就打死他们。看到人多势众,10多名农民工只好空手回到家乡。腊月十七,陈明等得知刘观亮已经回到扬州,就前往江都找刘观亮要工钱,刘观亮说没有钱,有本事到山东去要。见没办法讨到钱,陈明等人只好回到家乡。
  陈明、张光庭找到县工会有关负责人,反映了他们在山东从事建筑,工资被承包人拖欠,现在无法追回的遭遇,请求工会组织维权。县工会十分重视,一边向县委及县政法委汇报,一边配合陈明、张光庭等人找到县公安局共同协商维权。县公安局积极介入,收集有关证据后,向江苏省扬州江都区公安局发去专函,请求当地公安部门协助解决我县农民工工资拖欠一事。当地公安部门收到专函,第一时间找到刘观亮了解有关情况,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责令刘观亮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腊月二十六,陈明等人赶到江苏省扬州江都区,在当地公安的配合下,刘观亮当场支付了25万元现金,表示余下的欠款2017年内如期支付,并打了欠条。当地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余下的欠款,将监督追回,并安慰陈明、张光庭等人返回家乡过春节。
       (苗东升 沈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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