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多媒体数字报

2017年04月11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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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公告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1日  查看次数:次  
陈良勇(住湖北省竹山县溢水镇朱家湾村3组):
  本院受理汪世才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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