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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7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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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7日  查看次数:次  
刘贵平(住竹山县得胜镇茶场村5组):
  本院受理原告彭大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彭大有诉请判决你偿还借款17000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得胜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刘贵平(住竹山县得胜镇茶场村5组):
  本院受理原告黄尤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黄尤瑞诉请判决你偿还借款17000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得胜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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