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定于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上午9点,在堵河广场进行现场公开随机选房活动,请各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准时参加,按顺序号就座,逾期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竹山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的公告
根据国家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竹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竹政办发【2014】25号)和《竹山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竹政办发【2014】71号)和《竹山县2016—2017年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竹政办发【2016】129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拟定于2017年5月18日进行竹山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随机选房活动,现将选房方案公告如下:
一、公租房实物配租的房源
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的房源共计111套,详见下表。
二、公租房实物配租家庭
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共计111户,详见《2017年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选房顺序表》。
三、随机选房办法
1、选房的方式和规则
采取现场随机拈号办法。即配租对象申请人按选房通知书上通知的顺序号,依次上台随机拈号,拈出的房号由唱号人员现场公布,当场登记、签名(按手印)。县公证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人员对选号全过程实施监督,公证人员现场确认选房结果,并进行公证。选房活动后7日内,由各社区统一组织配租对象,持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现场抽取的《竹山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号单》,与县房管局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配租对象分两个组进行拈号,其中中等偏下收入和个体工商户申请对象在A拈号箱,外来务工申请对象(企业代申请)在B拈号箱,将按照申请人姓氏笔画排名顺序,组织申请人依次上台拈号。
2、纪律要求
(1)选房对象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进入会场或由委托代理人持选房对象委托书进入会场。
(2)选房对象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严格按照拈号顺序依次拈号,无故不拈号或不按顺序拈号者,视同自动放弃拈号选房资格。
(3)每个选房对象只能进行一次拈号选房。
(4)本次放弃选房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今后不再进行任何住房保障安置。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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