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金锭、黄青松同志: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竹办发[2014]20号),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竹山县干部职工“走读”、“吃空饷”、“在企业兼职(任职)”、培训之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竹组[2014]28号文件精神)等文件要求,深河乡党委及时向你们传达上级政策,并以限期返岗书面通知文件扫描后通过QQ或微信督促你们返岗。到期未返岗后我单位又多次电话、QQ信息、手机短信与你们联系,至今你们未回单位上班,现特此公告,限你们于2017年6月13日以前到单位返岗上班,如到期未返岗,我单位将按照《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辞退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特此公告。
中共深河乡委员会
二0一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