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7日,笔者从县人社局获悉,2017年度我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档次正式发布,最高27633.6元,最低5527.2元。
据介绍,2016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6056元,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按照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进行确定,年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乘以20%,据此,一至九档的缴费金额分别为:5527.2元、6448.8元、7368元、8289.6元、9211.2元、13816.8元、18422.4元、23028元、27633.6元。即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持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服务大厅申报核定窗口自由选择任一档缴费。
笔者同时了解到,下岗失业人员、个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外地转入人员均按灵活就业缴费标准缴费。 (李承梅 曾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