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中旬,安徽省某市赵先生向县工商局投诉,称其在竹山某微信朋友圈购买价值4960元的一串绿松石手串不是原矿,要求卖家退货遭拒后被拉入黑名单中断联系,无奈向工商局反映情况,并将购买的绿松石手串和卖家出具的珠宝鉴定证书邮寄到该局,希望工商部门维护其合法权益。
该局收到赵先生寄来的包裹后拿到鉴定机构,经鉴定:该绿松石手串材质属经过处理的绿松石,并非原矿,且卖家出具的珠宝鉴定证书系伪造。
为锁定涉事卖家,该局根据赵先生提供的微信截图等信息,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通过电子取证,依法获取了卖家的基本情况、买卖双方关于本次交易的聊天记录、交易账目等电子信息。该局执法人员找到卖家了解情况后,开展耐心的法治教育引导,严厉指出欺诈消费者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恶劣影响。在强大的事实证据和法治情理面前,涉事卖家承认其售给赵先生的绿松石是经过处理且非原矿,珠宝鉴定证书也是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的。经调解,当事双方达成协议,赵先生将绿松石手串退还卖家,卖家退还货款4960元。卖家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黄 超 徐小伟 余 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