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这个月领到80元”,“我的也比上个月多了10元”。7月7日,在麻家渡店子街村养老金代付点,几位前来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开心地说。
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017年1月1日起,由原来70元/月标准上调到80元/月,7月份开始落实到位,目前补发工作正在进行。据悉,本次调整还涉及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后死亡的参保人,未交费的丧葬补助金由原来的700元上调到800元,缴费满15年的由原来的850元上调到950元。
本次调整后,我县有6.9万养老金领取人员直接受益,月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69万元。 (师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