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多媒体数字报

2017年07月25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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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5日  查看次数:次  
  为了落实改革成果共享,竹山住房公积金办事处接上级业务部门通知:
  一、允许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凭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到竹山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连续缴存六个月住房公积金后,均可同机关职工一样享受住房公积金购房、建房、装修贷款政策。
  三、贷款利率低:购房贷款1至5年年利率2.75%,五年以上利率3.25%。
  四、贷款速度快。
  五、贷款手续简单: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即可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
  咨询电话:0719-4227888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竹山办事处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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