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4日,县公安局秦古派出所依法将涉嫌盗窃的违法行为人何某送至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7月20日7时许,县公安局秦古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秦岭矿业报警称有工人盗窃绿松石,要求处理。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秦岭矿业东寨矿区855号矿洞口将违法行为人何某控制。通过询问保安,民警得知当日早上7时许,矿洞内矿工出洞交接班时,保安人员对矿工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到何某时,保安就和何某打了声招呼,何某只是含糊的回了一句,嘴里似乎含着东西。保安让何某将嘴里的东西拿出来时遭到了何某的拒绝,无奈之下,保安只好拨打了报警电话,在民警的劝说下,将嘴里的东西拿了出来,竟然是一块绿松石原矿。后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何某所盗窃的绿松石原矿价格为人民币八百六十元整。县公安局依法对何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 因何某长期从事绿松石原矿的采掘工作,经验丰富,所以秦岭公司对其格外器重,安排他担任技术指导,指挥矿洞内的施工作业,每月都有一万余元的工资和奖金。因为一时贪念,亲手葬送了自己的高薪工作。
目前,何某已被行政拘留。(邹一丁 谭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