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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23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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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3日  查看次数:次  
  问:健康扶贫对象有哪些?
  答:参加新农合的竹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县新农合平台标识为准)。
  问:健康扶贫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到2019年,全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问:健康扶贫的模式是什么?
  答:协同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四位一体健康扶贫模式。
  问:健康扶贫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答: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问:提高健康扶贫对象的医疗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确保贫困人口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二是对扶贫对象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孤儿住院不设起付线;三是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突破90%;四是大病保险起付线按省市文件要求逐步降至5000元以下;五是在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待遇的基础上,通过医疗救助和补充保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兜底报销到90%。
  问:健康扶贫对象中的大病病种包括哪些?
  答:2017年暂定的大病包括: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
  问:健康扶贫对象中的大病如何集中救治?
  答:按十堰市统一要求,大病集中救治由十堰市卫计委统一定价,统一定点医院,统一病种实施集中救治。
  问:健康扶贫对象中的慢性病病种包括哪些?
  答:2017年暂定的慢病包括:各类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肝硬化(失代偿)、重性精神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症、慢性骨髓炎、血友病、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并发症的Ⅱ型糖尿病、尿毒症、二级及以上高血压、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慢性心衰、慢性肝炎、慢阻肺(尘肺)、精神病(包括轻症)、甲亢、白血病。
  问:对门诊慢性病如何监督管理?
  答:一是定点。全市建制乡镇卫生院、政府主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首批慢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之后再逐步延伸到其他医疗机构。十堰市外暂不设立慢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贫困人员必须到慢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取药,方可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偿待遇;二是定药。门诊慢性病治疗只能在指定的专科药品范围内用药;三是定量。治疗用药不得超过规定的用药量;四是定时。根据门诊慢性病的特点和病情,确定治疗时间和疗程;五是定额。门诊慢性病费用实行限额补助,在限额内按一定比例报销,超过限额以上部分由个人自付。定额当月有效,余额不累计。
  问:门诊慢性病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多少?
  答:门诊31种慢性病定补费用达到85%以上。
  问:健康扶贫对象的慢病卡如何办理?
  答: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供病情佐证材料报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专员”,由乡镇评审专家组初审合格后报县健康扶贫办公室,再由县级评审专家组进行复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县健康扶贫办公室统一向市级申报,市级终审合格后由乡镇卫生院向社会公示,然后办理健康扶贫“一卡通”。
  问:健康扶贫对象如何看病就诊?
  答:健康扶贫对象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接受医疗机构提供的分级诊疗服务。按照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要求,遵循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疑难危重症则根据病情实施逐级转诊的原则进行分级诊疗,防止盲目转诊、盲目检查、过度诊疗,从而实现诊疗效益最大化,最大程度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
  问:医疗机构对健康扶贫对象的控费措施有哪些?
  答:严格对定点医疗机构控费管理,合规外用药耗材占比三级综合医院不超过15%,二级综合医院及三级专科医院不超过10%,一级医院不超过5%。
  问:医疗机构对健康扶贫对象的减免政策有哪些?
  答:对没有进入大病保险范围的贫困患者,住院治疗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自付部分给予一定的减免,其中二级、三级医院减免10%,一级医院减免5%,报销比例达到90%的,不再减免。
  问:健康扶贫对象如何配合医疗机构进行诊疗?
  答:健康扶贫对象就诊期间要遵守医疗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医务人员诊疗,严格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不得提出无理要求。
  问:医疗机构对健康扶贫对象提供的便捷行动有哪些?
  答:一是对健康扶贫对象开辟绿色通道;二是实施就诊“一卡通”;三是执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四是实施“一站式”结算。
  问:健康扶贫对象享受哪些健康服务?
  答:实行10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健康扶贫对象进行全面体检(村卫生室建立纸质档案,卫生院建立电子档案)。对可纳入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0--3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艾滋病、肺结核等重点人群进入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要求实行精准管理。对不能纳入的按竹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体检表进行建档,对体检结果进行评价,并根据体检结果分成慢病、大病、健康干预、健康宣传开展个性化健康服务。
  问:健康扶贫对象如何管理好自己的“一卡通”等资料?
  答:健康扶贫对象不得将自己的相关资料借于他人使用,若发现采取非法手段违规套取资金,导致基金损失的将追回受惠款项取消其相关待遇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问: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后将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答:总体上将达到“五统一”、“三确保”。“五统一”:即统一政策宣传、统一流程公示;统一窗口标识,统一救助标准、统一服务内容。“三确保”:即确保一户一档,一 人一卡,一病一方;确保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确保医疗机构控费达标。


  竹山县健康扶贫对象住院补偿政策
  乡镇卫生院补偿标准
  一、新农合补偿政策:
  起付线:200元/次;精准扶贫对象中的五保户、低保户、孤儿住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200元以上报销90%。封顶线:全年累计12万元;意外伤害住院单次报销封顶线为1.2万。
  二、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新农合补偿后合规范围内自付部分进入大病保险补偿)
  起付线:8000元/年度。报销比例:1. 8000——30000元报销60%。2. 30001——100000元报销70%。3. 100000元以上报销80%。封顶线:全年累计30万元。
  三、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政策:经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合规费用中个人承担的部分兜底报销到90%。全年累计赔付限额30万元。
  四、优惠减免
  1、先诊疗后付费;2、对没有进入大病保险范围的贫困患者,住院治疗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自付部分给予一定的减免,乡镇卫生院减免5%,报销比例达到90%的,不再减免。
  

  二级医院补偿标准
  一、新农合补偿政策:
  起付线:500元/次;精准扶贫对象中的五保户、低保户、孤儿住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1. 501——3000元报销70%;2. 3001——10000元报销85%;3. 10000元以上报销90%。封顶线:全年累计12万元;意外伤害住院单次报销封顶线为1.2万。
  二、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新农合补偿后合规范围内自付部分进入大病保险补偿)
  起付线:8000元/年度。报销比例:1. 8000——30000元报销60%;2. 30001--100000元报销70%;3. 100000元以上报销80%。封顶线:全年累计30万元。
  三、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政策:经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合规费用中个人承担的部分兜底报销到90%。全年累计赔付限额30万元。
  四、优惠减免。
  1、先诊疗后付费;2、对没有进入大病保险范围的贫困患者,住院治疗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自付部分给予一定的减免,县级医院减免10%,报销比例达到90%的,不再减免。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项目公示
  一、免费为辖区常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同步录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二、免费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服务,使其掌握卫生防病和保健知识。
  三、免费为适龄儿童提供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一类疫苗预防接种。
  四、免费为6岁以内儿童提供国家规定的健康服务,为3岁以内儿童家长传授中医饮食调摄和摩腹,捏脊方法。
  五、免费为准备怀孕妇女和早孕妇女增补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免费建立母子健康手册,进行孕期健康管理和产后访视。
  六、免费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腹部肝胆脾胰B超检查、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保健指导。
  七、免费为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每季度提供1次服药指导和健康干预等随访服务。
  八、免费为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每季度提供1次服药指导和健康干预等随访服务。
  九、免费为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进行登记,为患者开展健康体检,分类干预,随访服务和全面评估。
  十、免费为辖区内前来就诊的结核病患者,提供筛查及推介转诊,第一次入户随访,督导服药、随访管理和结案评估。
  十一、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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