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仕勇(住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91号2栋202号):
我院受理原告施善勇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则依法缺席判决。
朱仕勇(住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91号2栋202号):
我院受理原告陆国兵等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则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