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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3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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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 加强“孔明灯”市场监管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3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为做好节日期间“孔明灯”市场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孔明灯”等危险品流入竹山市场,2月28日,县工商局对全县10家登记在册的快递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
  会议列举了燃放“孔明灯”引发灾害的案例,强调了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开展了法治宣传警示教育。会议要求,快递企业发现他人邮寄“孔明灯”等危险品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因快递企业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关连带责任。会议还就快递行业中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引导快递行业自查自纠,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苗东升  陈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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