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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4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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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4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3月21日,以省环保厅副厅长刘天忠任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第十二督察组来竹,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市环保局局长冯安龙,县委书记龚举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海军,副县级干部刘集华陪同督察组先后到潘口水电站、县污水处理厂、霍河第二水厂、上庸镇等地现场督察。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市反馈情况,我县共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任务28项、信访问题2件和市环委会反馈整改任务32项。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已完成26项,2件信访任务和32个市环委会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积极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规划整体控制作用,组建工作专班,抽调专业技术力量,扎实开展生态红线优化调整工作;加大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调整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规范化建设霍河水库备用饮用水源,重新勘定划分全县1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整治非法码头、排污口,依法取缔了一批入河非法排污口。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清洁生产,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严格源头管控,严格环境准入,严禁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在我县落地。加强水资源保护,建立河长制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水十条”,加强水环境质量监测力度,启动实施城区和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升级改造、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和1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改造工程。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顶层制度设计、依据和工作指南。    (党世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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