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0日,我县2018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启动,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申报稳岗补贴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2017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当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此次稳岗补贴的补贴标准参照省机关规定执行,对符合稳岗补贴条件未裁员的企业,稳岗补贴支付比例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执行;对有裁员但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50%执行。 (李竹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