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1日,县人民检察院在溢水镇政府会议室就一起涉嫌故意杀人案召开公开审查会,通过公开审查活动向基层群众以案释法,普及法律知识。
经查,2018年4月27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醉酒后因与妻子发生争吵,遂认为其妻父母没有尽到教育职责,持刀对岳父岳母进行伤害,致岳父受轻微伤。公开审查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多媒体介绍了案件主要事实、案件证据及适用的法律条文,并对证据应用、案件定性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参会代表围绕此案各抒己见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该院在公开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郭某某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李美 柏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