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5月4日,秦古镇荆竹村1组贾××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鄂C095D0小型普通客车从事非法营运,被竹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伍仟元处罚并责令中止违法行为。
2、2018年5月7日,宝丰镇居委会2组邵××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鄂CHF275小型普通客车从事非法营运,被竹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伍仟元处罚并责令中止违法行为。
3、2018年5月14日,城关镇县门街61号胡××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驾驶鄂C63Z98小型轿车从事非法营运,被竹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伍仟元处罚并责令中止违法行为。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群众安全出行,县运管局将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营运的高压态势,全力整顿出租车和农村客运市场的非法运营行为。对拒不退出继续经营的非法营运人员,将依法立案查处。对阻挠规范工作推进、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及非法经营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竹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