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竹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竹政办发【2014】25号)、《竹山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竹政办发【2014】71号)和《竹山县2018年住房保障标准》(竹政办发【2017】85号)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第2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在2018年6月25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或电话举报,我局进行调查核实;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予以配租。
举报电话:房地产管理局4225641 4221182
特此通知。
竹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6月11日
http://www.zhushan.cn/gonggao/2018-06-13/190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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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竹山县2018年第二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保障对象的公示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 查看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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