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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30余名被执行人旁听拒执罪庭审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3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7月31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件,当庭判处被告人梁某拘役刑五个月,缓刑八个月。该院传唤30余名被执行人旁听了庭审,其中1名被执行人受到震慑,在庭审结束后主动履行了执行义务。
  庭审查明,被告人梁某因未在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喻某购货款46800元的义务,喻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向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告知其在案件未执行完毕前,处分自己的财产须经法院许可。梁某向法院报告了自己的财产,但并未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7月19日,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梁某仍未履行义务。2017年8月15日,梁某私自将其养殖场的12头牛作价33000元抵付了吴某等人的工资。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有履行能力而故意逃避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被告人梁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坦白认罪,并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取得了申请执行人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当天,该院集中传唤了30余名被执行人旁听庭审,通过寓教于审的方式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庭审结束后,执行法官对旁听的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训话,对1名被执行人宣布了司法拘留决定。其中1名被执行人因受到威慑,在庭审结束后主动找到执行法官,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执行款25000元,使得所涉执行案件得以执结。
  (刘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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