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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民国的身份证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2日  查看次数:次  

【讲述档案背后的故事】之四
来自民国的身份证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它。身份证的发展历史源远流长,起源于古代官员的识别符号,到民国时期得到发展和普及,现代社会又为其注入了现代高科技,使其实用性、安全性进一步提高。
  据相关资料记载,民国时期的身份证为四折页,封面为深蓝色,每张身份证封面上会印有“xx省xx县国民身份证”字样,内页详细记载持有人的身份信息。
  在竹山县档案馆留存着这样一张民国公民黄树松的身份证,遗憾的是这张身份证因时间久远残缺不全,我们仅仅只能从残留的这一部分中了解当时身份证的部分情况:这张身份证是国民党政府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月制发,白纸稍呈灰黄色,对开,宽7.5厘米、长10厘米。正面有黑线框,框内首行横排字样即“中华民国国民身份证湖北省房县”,以及持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和“本籍、寄籍”、号码,最后一排为“中华民国三十七年一月发给”等字样,正面右边有红色大方印章(上有“房县政府”印字样)。背页上端横栏有“保甲番号”、“住址”等。下端为“注意事项”专栏:“1.本证为持证人身份之证件不得损坏或转让;2.伪造变造者以伪造文书论罪;3.各级政府及警察保安机关于必要时命持证人交待本证查验但不得扣留或没收;4.本证所载项目内容如有更变应随时报告;5.本证如有遗失须立即依法呈请补发。”
  对比今天的高科技、智能化身份证,民国身份证不过是一片随时可以改变的、具有不确定性的证明身份的纸张,其安全性和实用性实在太低,然而它的存在也代表着一种国家文化、身份证文化,是我们了解历史难得的资料。(徐旭)

1948年黄树松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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